各有关单位:
国务院发布了《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》(2015-2020)国办发(2015)32号文,该文在重点任务第一条中明确指出:“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。加快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,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。”
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项的第一批也是唯一一批11个养生保健技术标准的牵头制定、发布及授权单位(见相关文件),为了提高中医养生保健的服务能力,响应国家号召,大力开展首批养生保健技术规范的推广,责无旁贷!
学会理事会和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,根据政府授权和国办发(2015)32号文件精神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首批(11个)中医养生保健操作规范的示范基地的推广工作。
范围:全国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具有养生保健服务内容的医疗机构。
条件: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、具有相应的服务内容、从业人员经培训或考核达到标准技术要求。
程序:经企业申请(表格在网上下载)、专家培训考核合格、专家委员会论证通过、授予:示范基地牌匾,有效期5年,5年中接受标准制定专家的技术指导;期满合格可以继续申请。
联系方式:
电话:010-63365401 010-63365495
网址:www.tszl.org
邮箱:wftszl2007@163.com
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特色诊疗研究专业委员会
2015、7、1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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